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和《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》(教高司函〔2015〕24号)要求,在分院申报的基础上,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议论证、校长办公会审核决定,我校拟申报“口腔医学”、“康复治疗学”、“车辆工程”、“金融工程”四个本科专业,现将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7月27日。在此期间,对专业申报材料若有异议,请向教务处反映。联系人:李新刚;联系电话:84252026,内线6045;Email:cckjxyjwc@126.com。
吉公网安备 2201120200005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