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学历证书遗失者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,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1、本人申请;
2、到学校规定报社(吉林日报、长春日报、长春晚报)办理遗失声明,声明本人原毕业证书遗失作废(内容包含姓名、性别、毕业学校、毕业年份、学历层次、专业名称、毕业证书编号);
3、本人持有效证件,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的,代办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及委托函;
4、准备小2寸蓝底近照(含电子版大小在16KB以下);
5、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;
6、将上述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审核后,予以办理。
7、出证时间:1-2个工作日
办公电话:0431-84252029 联系人:葛春艳
提示:办理了毕业证明书,学信网学历查询只显示学历证明书信息,不再显示原毕业证书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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